房屋地下室依其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建築物地下室僅為利用原有空間設置機器房、抽水機、停放車輛等使用而未收取費用或未出租或由所有權人按月分擔水電、清潔、維護費而非營業者,免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果地下室出租供停車使用,或收取停車費用,則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是供營業、辦公或住家使用者,則按實際使用面積分別依有關稅率課徵。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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