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 111 年度台上字第 3886 號刑事判決 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臉書有留言排序功能(如:最新、所有留言、最相關),臉書截圖未按時間順序顯示全部留言,可能原因不只一種(如預設顯示最相關留言、經刪除部分留言)。告訴人已陳明相關截圖電子檔係學生傳送,未經剪接。原審就告訴人所提出之選偵字卷第51頁臉書截圖(下稱第51頁截圖)及第53頁截圖,何以大小不一及整體未依時間順序顯示留言,未予調查釐清,逕以該等截圖欠缺貼文日期等重要資訊,第51頁截圖留言內容不連貫,亦未顯示第53頁截圖前46分鐘(貼文者及貼文內容未被擷取)及45分鐘之留言,即認第53頁截圖有部分貼文者及貼文內容未被擷取,係經他人刻意挑選並刪除其中部分貼文,無從憑此片段文句認定被告確有該當傳播不實罪或誹謗罪之構成要件(見原判決第9 頁)。遽行判決被告無罪,尚嫌速斷,有判決不備理由及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之違法。
註1:本文係參考台灣創新法律協會彙整之實務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