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錄音錄影」保留證據,合法嗎?
張孟權 律師/會計師 2020.02.15
隨著人際間互動與交易愈趨頻繁,「糾紛」時有所聞,當有糾紛產生時,「談判」通常會是雙方嚐試解決問題之優先解決方法,常常有朋友會問筆者,我在跟對方談判時,可以偷偷錄音或錄影嗎?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了解,私下錄音錄影可能涉及之法律規範:
一、「私下錄音錄影」主要涉及之刑事責任規定:
刑法第315-1條第2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違法監察他人通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同法第29條第3款也規定:「監察他人之通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三、監察者為通訊之一方或已得通訊之一方事先同意,而非出於不法目的者。」
留言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