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09, 2021 刑法第26條所謂不能未遂,係指已著手於犯罪之實行,但其行為未至侵害法益,且又無危險者;其雖與一般障礙未遂同未對法益造成侵害,然須無侵害法益之危險,始足當之。By 張孟權 律師/會計師|2021-09-12T10:24:10+08:0012 9 月, 2021|Categories: 最新消息, 法律|Tags: 不能未遂, 侵害法益, 刑法第26條, 客觀未遂理論, 未遂犯, 重大無知, 障礙未遂|0 條評論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