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04, 2023 強盜罪,係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為構成要件By 張孟權 律師/會計師|2023-04-29T09:52:25+08:0029 4 月, 2023|Categories: 最新消息, 法律|Tags: 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 強暴, 強盜罪, 恐嚇取財, 脅迫, 藥劑|0 條評論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