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03, 2021 營利事業虛偽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予他人,除負責人除須負擔刑事責 任外,稅捐稽徵機關亦可以推計方式調整營利事業所得額By 張孟權 律師/會計師|2021-03-09T08:07:59+08:009 3 月, 2021|Categories: 營所稅, 營業稅, 稅務新聞|Tags: 刑事責任, 推計課稅, 虛開發票|0 條評論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