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02, 2023 刑法上所謂偽造有價證券,以無權簽發之人冒用他人名義簽發為要件,且於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有價證券行為完成時,其偽造之犯行即已成立By 張孟權 律師/會計師|2023-02-16T16:41:01+08:0016 2 月, 2023|Categories: 最新消息, 法律|Tags: 偽造有價證券, 冒用, 意圖供行使, 無權|0 條評論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