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致受損害者,除非該地政機關能證明其原因應歸責於受害人,否則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不以登記人員有故意或過失為要件。

By |2023-02-03T20:42:11+08:003 2 月, 2023|Categories: 最新消息, 法律|Tags: , , , , |0 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