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02, 2023 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5款禁止「意圖造成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交易活絡之表象,自行或以他人名義,連續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而相對成交」之上市(櫃)股票交易行為。即所謂禁止「相對成交」條款By 張孟權 律師/會計師|2023-02-19T09:57:18+08:0019 2 月, 2023|Categories: 最新消息, 法律|Tags: 交易活絡, 操縱股價, 相對成交, 第155條第1項第5款, 證券交易法|0 條評論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