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02, 2023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至第4項所定販賣毒品既、未遂之判斷標準,依司法院釋字第792號解釋意旨,已明指販賣之核心內涵著重在出售,祇要行為人「銷售賣出」毒品行為業已完成,即屬販賣毒品既遂By 張孟權 律師/會計師|2023-02-25T10:27:22+08:0025 2 月, 2023|Categories: 最新消息, 法律|Tags: 探測, 既遂, 未遂, 監聽, 眼線, 販毒, 跟蹤, 釣魚偵查, 銷售賣出|0 條評論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