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09, 2021 刑法之詐欺取財罪,於行為人以虛偽資料施詐術取信於相對人而給付財物之情形,即便經相對人依行為人所提虛偽資料而仔細評估或實質判斷,仍可能誤信該虛偽資料而陷於錯誤,進而為財物之給付By 張孟權 律師/會計師|2021-09-18T11:17:57+08:0018 9 月, 2021|Categories: 最新消息, 法律|Tags: 交付財物, 既遂, 未遂, 虛偽資料, 詐欺罪, 詐術, 陷於錯誤|0 條評論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