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11, 2023 執行業務者列支複委託費應有複委託業務之事實,且以原取得報酬金額範圍內為限By 張孟權 律師/會計師|2023-11-09T08:09:41+08:009 11 月, 2023|Categories: 最新消息, 財稅|Tags: 執行業務者, 報酬, 複委託, 費用|0 條評論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