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07, 2022 勞基法第12條第1 項規定,勞工有該條項所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故雇主非有該項各款之事由,不得任意不經預告終止契約,此為民法第71條所稱之禁止規定,如有違反,自不生終止之效力。By 張孟權 律師/會計師|2022-07-16T10:47:13+08:0016 7 月, 2022|Categories: 最新消息, 法律|Tags: 勞基法, 違法解僱, 雇主, 預告終止契約|0 條評論 閱讀更多